答:要火葬或土葬都可以的,火葬與土葬都是靈界認同的方式。

對於死後的捐贈器官,如果是有「認主報到」的人,在斷氣時主神便已將靈体與魂魄一起帶回到靈界,要捐贈器官當然沒問題,當然可以。

但沒有「認主報到」的人,過亡後,就必須確定他的靈体已經離開,魂魄也已引到牌位或定點,再來摘除器官,才不會有問題。

有些剛斷氣的亡者,靈体與魂魄都還在肉体旁眷戀、難過,不肯離去,如在此時看到自己的肉体被人「摘除器官」,可能會產生不滿與怨恨,便易另生事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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